当前位置: 笔趣阁 耽美 生吞 有光为证(5)

有光为证(5)(1 / 3)

天边泛白了,办公室里的父女俩半天没有说话。冯雪娇看着冯国金把最后那半包烟也抽完,才开口问,爸,你觉得黄姝的死,真的跟秦理有关系吗?冯国金说,我不知道,要照你们形容的,秦理真是个天才,为什么会干这种傻事?犯一次躲过去了,还要犯第二次?说不通。冯雪娇说,我不相信是秦理,他跟黄姝的感情,比我们谁都深,人怎么会舍得伤害自己最亲近的人呢?冯国金当了半辈子刑警,多可怕的人性他没领教过?人性?他想说,闺女,人性还不是你能完全懂的东西,可自己最终还是把这句话咽下去了。冯国金说,明天,不对,待会儿吃完早饭,你自己先回家。冯雪娇问,那你去哪儿?冯国金说,去找秦理。冯雪娇说,我陪你一起去。冯国金站起身,腿没之前那么疼了,或许是因为脑子想太多转移了注意力,他踱步到窗前,再次眺望公园里的景色,晨曦中老人们又带着孩子出来遛弯了,零星有几只没拴绳的小狗在追逐,尽管仍是寒冬,可还是妨碍不到凡人行立坐卧、吃喝拉撒,反正他们早已习惯了寒冬,几百年,几千年,老天爷冷他的,我们活我们的,这他妈才叫人性。冯国金抬起头时,远方初升的太阳迎面照过来,像是跟他约好了在这一刻碰面。他清了清嗓子,头也没回地对身后的女儿说,好,一起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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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春天,我结婚。婚礼极简,不过是两家人吃了一顿饭,高磊是伴郎,全程忙前忙后,我倒像个木偶配合流程,特别省心。从小就是个怕麻烦的人,不然也不会把人生过得那么混沌。用娇娇的话说,就是懒。我说,我是怕。我们的女儿当时已经一岁多,身为父母婚礼上最特别的嘉宾,理所当然抢走了所有人的关注。有时我盯着她多看几眼,仿佛能看到我自己,只有为人父母才会了解生活真正的艰辛,否则你这一生所受用的善恶,始终缺一角。我妈在酒桌上哭了,平时滴酒不沾的她连干了三杯,随后又倒满三杯,起身洒在地上,敬我爸的。看得我眼睛也有点湿,他们俩初为人父母时都才二十五岁,比后来的我更风华正茂。女儿小名叫白白,别人都以为是打招呼那个拜拜,闹了不少笑话,只有娇娇懂我,取自何意。女儿快一岁开始,我便时常跟她对望发呆,那双眼好像有股能涤荡不洁的魔力,赐予我短暂的心安。清醒过后,又会莫名替她感伤。因为我知道,那股魔力会随着她年龄的增长渐渐消失,人世间太多的不洁,会混淆她的视听,浸染她的心胸,甚至胁迫她与之同流合污。人性的最初,都是非黑即白,两者势均力敌,终己一生像在打一场灵魂的争夺战。然而我所见识过的人,绝大多数在成年以后,都是白不敌黑,服输告饶。我清楚我自己这一场灵魂之战看样子是要败的,却固执地将仅存的希望寄托在这个天真的孩子身上,希望等她长大成人那天,灵魂里能多一点白,再多一点白。

假如说我三十岁前的人生有过辉煌,只那么一次。十五岁那年,我在那次作文比赛中拿到一等奖,从北京回来后的第二个月成绩公布,随后我登上了本市报纸教育版头条。一等奖的奖金有三千块,十五岁以前我从来没在手里一次攥过那么多钱,虽然是一张汇票,比不上三十张人民币有厚重感,但是当我把它交到我爸手上时,他的双手往下沉了又沉,拉弯了腰,好像是在接受领导颁奖。在我刚上小学时,他一直是厂里的先进职工,每年年底都会从领导的双手中接过一箱鸡蛋、一袋白面、一盒冻刀鱼,还有他最看重的那张奖状。那些奖状直到他去世还贴在客厅的墙上,整整一面,跟着老房子一起泛黄发霉。厂子倒闭,下岗以后,我知道他最怀念的还是上台领奖的瞬间,那是属于他一生不复再有的辉煌,直到我那张奖状最后一次成全他,我偷偷凝视了他那双手很久,除了被热油溅烫的疤痕,十个指甲缝里是永远洗不净的辣椒面跟孜然。自己结婚以后,我曾无数次在睡前回忆他短暂的一生,他的一生虽然大部分时间败给了贫穷,但他的灵魂没有败给黑暗,起码他身体里的白,到死都没服软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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